问题 | 执行逮捕的机关是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一、决定逮捕的是什么机关 决定逮捕的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逮捕后家属能提出取保候审吗 逮捕后家属能提出取保候审。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三、下了逮捕令多久开庭 下了逮捕令的开庭时间,因罪名不同、案情不同,涉及每个阶段的时间均有可能不一样,故不同的案件,经过的时间均有差异。如果案情简单,一般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案情复杂,那审限最长可达到二年左右。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这三个阶段。如果案情复杂会相应的延期。要经过侦查阶段,一般最长37天。移送检察院,这期间检察院有两次退侦的期限,一次一个月,移送审查起诉通常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检法机关对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另外,如果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还须得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的许可,方能决定或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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