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代位权后仍然不够的如何处理? |
释义 | 行使代位权后仍然不够的,债权到期后,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清偿债权,债务人拒不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一、借款不还,故意逃避,怎么办 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协商、调解或诉讼,也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 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出借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二、申请支付令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人不需要再承担其他对待给付;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必须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不适用公告送达和其他送达方式;5、债权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