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是谁? |
释义 | 法律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房产需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和继承人身份证等材料。房屋继承协议是兄弟姐妹达成的一致意见,确定由某人全额继承房屋,并由该人承担所有收益和开支。 法律分析 一、法律第一继承人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通常包含包了生子女、非婚生的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含了生父生母、养父养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继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通常包含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当继承开始时,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不用继承。根据规定,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通常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开始继承。 二、继承房产过户的材料要哪些 (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三)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四)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房屋继承协议书是怎样的 房屋继承协议 为避免今后因住房问题产生矛盾,经姊妹六人共同商定,对位于********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继承问题予以确定,达成了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 位于********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m2),为国企房改房,是以父亲的名义于1997年购买,购房费用由三弟(***)全额支付。现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是父亲,而此后父母一直与三弟的一家三口居住此房。 父母分别于2008年和2000年相继去世,现房产部门要给该房办理房产证,经大家商量同意,该房屋由三弟(***)全额继承,其余姊妹五人对此均无异议。 由于三弟(***)全额继承该房,今后对于该房的一切收益或开支均由三弟(***)承担,与其余人无关。 本协议一式六份,兄弟姐妹各执一份。 签字: 2013年2月21日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房产过户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和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房屋继承协议书是为了确定继承房屋问题,其中约定了房屋的归属和责任分担。以上是对您提出问题的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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