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向债权人追偿。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民间借贷债务转移的法律效力? 债务转移发生以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作为债务人法律地位的产生。 (1)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以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如果发生第三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情况,应当由第三人而非原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2)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以后,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来,成为新的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份或连带责任。 2、抗辩权随之转移。 3、从债务一并转移。 二、法律规定如何确定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约定的债务由债务人负担,而非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应是债务人。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一旦发生违约情形,债权人原则上也只能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 三、担保债权是指什么 担保债权是指法律为保护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规定的以第三人的相关财产权益或实物财产为保障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总结如下四点: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出售抵押物; 3、当事人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对方支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 4、根据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另一方不按合同支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保留财产,依照法律规定优先保留财产或者以出售财产的价格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