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汽车保险条款》 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五个赔偿档次 5 万元、 10 万元、 20 万元、 50 万元、 100 万元,其保险费用分别为 800 元、 1040 元、 1250 元、 1500 元、 1650 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