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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夫妻是否能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释义
    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双方带有子女时无法享受“独生子女费”。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填写申请表格并获得批准。
    法律分析
    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如果双方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拓展延伸
    离婚夫妻福利待遇的变动和影响
    离婚夫妻福利待遇的变动和影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的福利待遇可能会发生变化。首先,对于独生子女待遇,通常情况下,离婚夫妻的子女仍然有资格享受该待遇,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一些地区可能要求离婚夫妻的子女必须由一方抚养,而另一方则可能需要支付抚养费用。其次,离婚夫妻的其他福利待遇,如住房、医疗等,也可能会发生变化。一方可能失去原先享受的福利,或者需要重新申请。此外,离婚对于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财产分割也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福利待遇。因此,在离婚前后,夫妻双方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咨询专业人士,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离婚夫妻福利待遇的变动和影响备受关注。独生子女待遇方面,离婚夫妻的子女通常仍有资格享受,但实施细则可能有所不同。其他福利待遇如住房、医疗等也可能发生变化,需重新申请。离婚对双方经济状况和财产分割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福利待遇。因此,在离婚前后,夫妻双方应了解法律规定,咨询专业人士,做出明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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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6: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