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中的撤销的情况是什么? |
释义 | 撤销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是: 1、行为人没有犯罪事实的,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 一、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都有哪些 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形: 1、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有很大的社会危害。 2、犯罪行为人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犯。 3、采取取保候审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未到,不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走私普通货物可以取保候审吗? 走私普通货物可以取保候审,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转为取保候审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团伙盗窃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团伙盗窃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视情况而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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