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事档案有什么用 |
释义 | 人事档案的作用如下: 1、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 2、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 3、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 4、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 5、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6、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人事档案介绍: 包括初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相关档案、填报志愿表、大学学习情况表、实习鉴定表等,工作后则存有学历证书复印件、转正手续、考核表、职称评定(报考)等、奖惩记录、出国记录及各种鉴定材料。涉及党团关系、政审、调函等一系列材料也会反映在档案中。人事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综上所述,人事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等有关部门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人员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政治思想、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工资福利待遇、奖励惩处等情况的文件资料,是个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记载和个人自然情况的真实反映,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个人和依法维护其权益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 第六条 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