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分户口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农村分户口需要以下条件: 1、当事人自愿; 2、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情形出现,并且引起户口变动; 3、当事人或户主依法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一、农村户口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独立吗 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设立一个户口簿。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设立一个新的户口。 二、结婚分户需要什么资料 婚后分户如果确实需要分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需要乡镇、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要加盖公章,经办人则需要签上姓名;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明;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去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以及牌住址。如果是以本人的名义,提出分户申请的,则需要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民法典关于户口迁移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于户口迁移未做相关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分户、并户、失踪、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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