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食品经营许可证丢失了,可以去办理补办手续,具体补办流程如下: 1、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补办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相关身份信息证明,申请书的单位名称需要和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名称一致,书写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2、需要进行登报公告:根据要求在相关网站或者主流媒体平台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丢失公告; 3、如果是有委托他人进行代办理的,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明; 4、等待相关单位受理,审查通过之后,领取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