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吗 |
释义 | 工伤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被辞退怎么赔偿 被辞退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合法辞退的,给与经济补偿金,一般为n+1。合法辞退情形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济裁员等等。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1,n就是经济补偿金,1是一个月代通知金,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就要多给一个月工资,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就可以不给,只给n。 2、违法辞退的,给与经济赔偿金,一般为2n。违法辞退情形有末位淘汰胜任不了工作;孕期影响工作进度;工伤没法继续工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等,只要单位辞退理由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合法合理,就算违法辞退。经济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2n就是2倍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重大过失或过错的,可以不给赔偿。比如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劳动者因为犯罪等被辞退的,可以不给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从二者的性质和适用情形来判断,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二者不能同时适用。所谓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 二、工伤员工被开除应该如何办 工伤职工如果被开除,工伤职工应分情况做一下处理:1、员工首先要明确被单位开除的所依据的事实,如果所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或者开除的原因没有法律法规上的规定,或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上的约定,那么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有权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关系。2、如果用人单位有具体明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作为开除工伤职工的依据,并且作为开除依据的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向工伤职工已经公示,并且不违法法律法规规定。那么劳动者即便是在工伤治疗期间,也有可能被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因此,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即便在工伤期间,也要自觉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及用人单位各项合法的规章制度约定。 三、工伤员工被开除该怎样办? 工伤员工被开除,工伤员工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1、员工首先要明确被单位开除所依据的事实。如果所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或者开除的原因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定,用人单位将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有权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有具体明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作为开除工伤职工的依据,开除依据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序制定并向工伤职工公布,不违反法律法规。那么,即使在工伤治疗期间,劳动者也可能被确认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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