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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劳动仲裁算不算旷工
释义
    一、去劳动仲裁算不算旷工
    看你申请仲裁的请求是什么,比如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那肯定不能算旷工,如果你的仲裁请求要求支付加班工资,那仅因为仲裁就不去上班旷工是可以构成的。
    仲裁期间不上班是否算旷工不能一概而论,这要看仲裁期间劳动者是否应当上班。应当上班的,无正当理由既不按规定程序请假又不出勤的属于旷工。一般来讲,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劳动者可以不上班,其它情形应当上班。
    二、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作出受理决定的,在开庭审理之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程序需要45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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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3: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