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人员招聘如何订立劳务合同,劳务关系的特征 |
释义 | 一、退休人员招聘如何订立劳务合同 退休人员继续参加工作的,属于劳务人员,而劳务合同怎样签订,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例如要约定劳务报酬、劳务期限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劳务关系的特征 1、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 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可以口头约定,也可签订书面合同; 2、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 3、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劳务人员工作的,怎样签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例如约定劳务期限、劳务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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