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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吗?
释义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并且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由商业保险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没有投保其他商业保险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死亡交强险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交强险最高可赔偿11万元,其他部分有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
    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
    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
    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
    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
    二、交通事故全部赔偿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全部赔偿原则是:对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三、交通事故伤残分流为我主责个人要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伤残的,主责个人需要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先由交强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他商业保险的保险人予以补充赔偿,如果没有其他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补充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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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3: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