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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怎么分割
释义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1.婚前房款全由一方支付,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增值部分为个人财产;2.婚前首付和按揭贷款由一方支付,房产登记在其名下,以共同的还贷额占比分割增值部分;3.婚前买房,婚后另一方名字加在房产证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4.婚后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配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且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房产增值部分可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通过按揭贷款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房屋产权也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若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则按共同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配增值财产;3.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但另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加入房产证上的名字,房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4.如果房屋是夫妻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增值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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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6: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