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这些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一、法院限制出境期限是多久 法院限制出境期限包括: 1、限制公民出境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需要经过省级通报备案机关又或者是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决定; 2、限制公民出境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需地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 3、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外国人除外。 应当限制出境的情形有: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二、打官司一般多久出判决书 打官司判决书多久出来具体情况如下: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期限为六个月,应当在此期限内出具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判决期限为三个月,在此期限内应当出具判决书。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