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养子女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释义
    没有,除非被收养的未成年子女与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此时,未成年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关系一经确立,养父母与养子女形成法律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即行解除。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有哪些
    1、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2、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二、怎样可以公证处理父女关系
    需要分情况讨论。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血缘关系,不能通过公证脱离父女关系。如果是养父母与子女,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子女与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失了,二者之间也不存在父女关系,但是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自行恢复。
    三、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法律效力
    解除收养关系将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解除血亲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可以消除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自然血亲关系的恢复。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人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协商确定;
    3、解除收养后的财产问题及其处理。
    支付成年子女生活费的义务。收养关系解除后,由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支付生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2 23: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