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判处 刑罚 ;检察院的建议范围仅是参考;被告人对法院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具体量刑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法院最后还要按自己的意志判决。适用不适用法院来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