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处理 |
释义 | 遇到恶意拖欠货款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或中间人的主持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4、诉讼解决。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且无仲裁协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一、对方拖欠货款不还的起诉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搜集证据; 2、带上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进行立案; 3、立案后,债权人应当在有效的举证期间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4、参与审判,等待法院判决; 5、债务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具体如下: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总之,恶意拖欠货款属于经济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起诉四种途径解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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