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书遗嘱时间鉴定 相关继承法时间限制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条件 代书遗嘱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被继承人口授遗嘱的内容(这个你好像无法证实了); 2.代书遗嘱应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点你可以大做文章,你可以要求见见两个见证人,如果没有见证人,那这份遗嘱就无效。如果有,那你要注意这两个见证人必须与立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什么叫没有利害关系呢,就是继承人肯定不能是见证人,立遗嘱人的债务人、债权人、合伙人也不能是见证人,否则就无效); 3.代书人、见证人和被继承人都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字了,没有签,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