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居住权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这相当于在房屋所有权之外,新设立居住权。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