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怎样认定 |
释义 | 1、转租合同的效力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 2、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一、转租合同无效的前提 转租合同无效的前提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就转租的。原因是:1、合法有效的转租需要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且转租期限在原租赁期间;2、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就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但基于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只能解除的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而无法解除承租人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 二、出租他人之物的合同是否有效 出租他人之物的合同效力认定标准: 1、如果是出租他人之物,经过所有权人许可的,则合同有效; 2、如果是出租他人之物,未经所有权人许可的,则该转租合同在所有权人与出租人之间无效,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有效。 三、租房转租需要哪些条件 房屋转租的条件包括: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4、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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