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亲生子女能解除关系吗 |
释义 | 非亲生子女符合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可以解除子女的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送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 2、孩子成年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送养人要求解除的。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实践中,解除收养关系可以按照以下因素确定经济补偿: 1、当地人均消费水平; 2、抚育孩子的实际支出; 3、双方的过错大小等,比如养父母是否虐待被收养人,双方关系恶化的过错责任分配。 所以,根据以上因素确定经济补偿时,还得明确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不管是收养人一方的责任过错,还是被收养人以及生父母的过错,都将直接影响经济补偿金的确定。 并且,解除收养关系后还将产生以下后果: 1、对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其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 2、对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后果: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三、收养关系解除可以吗? 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但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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