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如果是书面提出离职的,在三十天后就可以走了;如果是在试用期,则提前三日向单位提出离职,三天后可以走。在试用期可以口头提出离职,但过了试用期后,一般要书面通知单位来离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