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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期间法人变更如何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诉讼期间变更法人的应作以下处理:
    1、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2、企业法人合并而变更法人的,以合并后的企业为诉讼当事人;
    3、企业法人分立而变更法人的。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4、其他处理方式。
    一、企业企业注销之后怎么追讨债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企业注销后,债权人可以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追讨债务。
    二、公司倒闭债务怎么赔偿
    如果公司倒闭,可以请求企业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赔偿债务。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如果公司倒闭,可以请求企业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赔偿债务。
    三、公司期限届满未清算能否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是公司解散的原因之一,又根据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据此,公司期限届满未清算一般不能解散,若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则债权人可能会改为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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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