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之一是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对于血友病患者而言,由于其属于高风险人群,可能存在重疾险赔付金额被多份重复购买的情况。但同时,也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血友病患者不能购买多份重疾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之一是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限额、赔偿方式和赔偿标准应当合理;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制定资金运用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金,保证保险责任的充分履行; 4.《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保险基金应当保证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时限安排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并加强对基金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