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规定 |
释义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许可制度。预售商品房必须满足土地使用权、建设许可证和资金投入等要求,并取得预售许可证。未获得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法律分析 商品房可以预售的条件,《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作出了规定,具体条件如下: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拓展延伸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规定和保障措施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规定和保障措施是指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这些规定包括了预售合同的签订、内容、履行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购房者的知情权、合同权益和财产安全。同时,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相关部门还建立了投诉举报渠道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和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此外,购房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起诉开发商或申请仲裁等。总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规定和保障措施为购房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购房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结语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规定和保障措施为购房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购房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开发商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同时,购房者还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渠道和法律途径维权。总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规定和保障措施为购房者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