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限制性商业做法 1980年4月,联合国贸发会议达成《关于管制限制性商业做法的公平原则和规则的多边协议》,界定:“凡是企业具有下述行径或做法,即通过滥用或谋取滥用市场权力的支配地位,以限制进入市场或以其它方式不适宜地限制竞争从而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及其经济发展)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或通过企业之间正式或非正式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或安排,造成同样影响的,都称之为限制性商业做法”。 当前,一些在华**公司实力膨胀,市场垄断力量增强,限制性商业做法开始盛行,损害了国家利益。因此,我们应加紧制定以限制**公司市场垄断力量和限制性商业做法为主要内容的竞争政策。一方面,加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竞争政策的法律法规。国内应尽快出台一些法律,如《反垄断法》《兼并收购法》等,为我国有效制止**公司的反竞争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为国内企业和**公司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国内建立独立制定和执行竞争政策的机构与机制,保持竞争政策的一致性以及目标的明确性,并提高实施竞争政策的透明度,减少企业的“寻租”行为和相关政府官员的腐败。 二、社会责任问题 20世纪末,各国开始关注**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一方面**公司可能逃避母国的法律和公众的监督,在东道国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造成环境、人权等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方式中负载的社会责任理念,又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资源。 企业社会责任指企业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其内容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困难群体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