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西公积金异地贷款最新政策是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江西公积金异地贷款要符合以下要求: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按《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用于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不包括别墅),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具有符合规定的购房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公积金提取操作方法如下: 1、准备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5、公积金提取:确认无误,办理提取手续。款项将汇入个人储蓄账号中,职工可自行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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