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该怎么起诉? |
释义 | 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拒不偿还,贷款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起诉流程主要包含是:贷款人准备诉讼材料,起诉时,可以提前写好起诉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涉及贷款的相关书面及其他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人民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进行判决。 诉讼最关键的在于要有事实清楚的证据,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需要自行承担不利的后果。要证明别人借你钱如果只提供借条、或收据或者欠条是还不够,有借条、或欠条只能证明借款关系存在,但不能证明对方是否履行。所以还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对方的付款凭证,即款项转移的证明。 只有借款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款项转移两个事实,法院一般才会认定借款事实存在,借款人的诉求才会被支持。 一、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欠条、借条的法律含义 欠条、借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三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三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温馨提示: 1、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同事之间确属借款行为的,建议打借条,金额较大的,最好有第三人见证,转账支付的保留好转账凭证和付款凭证。微信、短信交流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如日常因侵权行为等发生欠付款,欠款人无力支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打欠条,必要情况下可以标明欠款事实、还款时间等,金额较大的,建议债权人找第三人见证并保留好欠款事实的相关资料; 3、无论借条还是欠条,都应关注好3年的诉讼时效,索要借款或欠款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固定证据或在借条或欠条上让对方签字确认还款等方式保证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凭一张借条能要回欠款吗 凭一张借条是不能要回欠款的,因为只有借条是不能证明成立了借贷关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所以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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