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定性是偏向女方供词吗 |
释义 | 刑事案件是重物证,轻证人证言的,所以对强奸案件进行判刑的时候,如果只有口供没有物证的,一般是不会定罪的。 一、只有证人证言能定罪吗 只有证人证言不能定罪;犯罪确实、充分的,才能认定为犯罪;法院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录口供会留案底吗 不会,这是正常程序,但是身为嫌疑人留下指纹会录入指纹库。 录口供指执法机关向与案件有关的人调查询问,并制作笔录。笔录分两种,一是证人证言;二是违法犯罪者的陈述。 公民作为“证人证言”而留下的笔录当然不会给本人留下案底,而“违法犯罪者的陈述”还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其违法已经被行政或者刑事立案,那么肯定会留下案底。二是录口供后因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而不处理,那么就不会留下案底,所做的笔录一至两年后,执法机关清理档案时集中统一销毁。 三、延长审查起诉会判刑吗? 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案件到了审查起诉期限却没有进行审查结案提起诉讼,这时候就需要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延长审查起诉不意味着就会判刑。除了简单案件之外,大多数的案件检察院都会采取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措施,一般延长审查起诉的延长期限只有十五天,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更多是基于案件复杂、案件材料众多,还有工作人员有限等程序性原因的延期,与是否要判刑没有必然关系。决定案件是否定罪的因素,是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证据不确实充分,无论延长审查起诉多久,最终都不应当判决有罪。反之,只要案件确实充分,即使不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样可以实现定罪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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