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道是专利产品,被人诱骗卖了2个,现被告上法庭要求侵权赔偿,该怎么办? |
释义 | 在被告专利侵权案件中,需要先判断产品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然后确定专利权的稳定性。若专利不具备授予条件,可提出无效程序。若专利权稳定且产品受保护,被告没有主观故意,需提供证据证明合法来源、在先使用等,以证明无主观故意。 法律分析 被告专利侵权时,首先,要判断自己的产品是否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其次,接下来应该判断专利权是否稳定,如经过检索分析认为专利不具备授予专利条件,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无效程序。最后,如专利权稳定,且产品落入了保护范围,而被告又对侵权没有主观故意,应当提供合法来源、在先使用等能够证明其不具备主观故意的证据 拓展延伸 被诱骗卖出的专利产品,面临侵权赔偿诉讼,如何应对? 在面临被诱骗卖出的专利产品侵权赔偿诉讼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首先,确保您拥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专利权的存在以及侵权行为的发生。其次,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将指导您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并代表您进行诉讼辩护。同时,您应积极参与案件调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以支持您的辩护。此外,与对方进行谈判并寻求和解的可能性也是一种选择,这有助于减少诉讼的时间和成本。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耐心,在法庭上坚决捍卫您的权益,以期获得公正的赔偿结果。 结语 在面临被诱骗卖出的专利产品侵权赔偿诉讼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首先,确保您拥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专利权的存在以及侵权行为的发生。其次,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将指导您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并代表您进行诉讼辩护。同时,您应积极参与案件调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以支持您的辩护。此外,与对方进行谈判并寻求和解的可能性也是一种选择,这有助于减少诉讼的时间和成本。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耐心,在法庭上坚决捍卫您的权益,以期获得公正的赔偿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九条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 (二)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三)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 (五)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可以采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措施。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两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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