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们捡到无主物该怎样处理 |
释义 | 人们在捡到无主物后应当及时将此物交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拾得人在相关物品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物品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此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寄存物发生毁损怎么办 寄存物发生毁损的处理有:1、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寄存人寄存贵重物品,并未向保管人声明的,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二、遗失物案件可否要求拾得人返还原物 遗失物的请求权有以下三项:权利人要求拾得人返还,此权利为物权请求权,无时效限制,拾得人无权处分,原所有人向拾得人要求侵权损害赔偿,此权利为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拾得人无权处分,原所有人向受让人要求返还原物,此权利为物权请求权,但是要注意,此物权请求权受知道或应当知道两年内限制,此处两年不是诉讼时效,而是除斥期间,不行使的话权利消灭。 三、拾得遗失物与不当得利有哪些相关规定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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