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解除后,我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重新估价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合同解除后,如果保险公司未按照约定进行赔付,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估价。但是,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估价时间和方式,则被保险人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估价。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人未依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保险人履行。”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保险合同法律制度》第四十八条规定:“合同有效期届满或者被解除后,被保险人或者其继承人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按照当时的合同条款和保险标的的市场价值计算保险金。” 结论: 保险合同解除后,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估价,但要看合同是否已经明确约定了估价时间和方式,如果有,则必须按照约定进行估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