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评慢性疾病范围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根据通知,填写评残申请,同时邀请两名熟悉并了解本人伤情的战友,如实予以证明并填写《军人申请病退评残医学鉴定审查表》,1式3份。 (注意残疾性质等级,若不是因病所致,一定不要填写“因病”,伤残性质不同,待遇相关很大)2、将自己的病历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士官证)复印3份;3、到体系医院打印病历。住过院的军人病历、开具诊断证明,通常在出院时病历资料就已经打印出来,而且是比较齐全的,拿着病案直接复印即可;非住院军人评残病历,一般是病案科(室)负责,找到该科工作人员后,告诉他们自己参加评残鉴定,需要打印病历,他们会将你的病历全部打印出来;4、有需要到医务部盖章的诊断书、病历等资料,需要找医务部办公室盖章;一般拿过去,告诉自己是评残的,都是可以盖章的。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五十三条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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