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第208条规定 |
释义 | 我国民法典对物权的公示进行了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物权的变动指的是物权设立变动时,要求将该物权的变动通过法定的方式,经过一定的方式公示,让第三人知晓物权的变动。对于动产来说,动产的物权公示方式一般来说就是占有和公示,对于不动产来说,不动产的设立、变动转让甚至消灭,都需要以登记的方式进行公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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