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置房的买卖公证相对安全。安置房买卖的公证可以确保房产交易确系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可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可以使得安置房买卖合同的设立、变更或终止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一、有房产证和公证书的公证处产权有没有法律效 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力。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房产交易如果经过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真实地上报相关情况。 二、子女之间所立分家协议是具有效力的吗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子女之间所立分家协议如果确系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分家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三、没有产权证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房产证的安置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有约定除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常见的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