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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能过户嘛?
释义
    拆迁安置房没房产证不可以过户。房产证是权利人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方法如下:
    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较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
    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3、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较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
    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第4步: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章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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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9: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