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证合同中担保人必须签字,合同才有效。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可为单独书面合同或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书面向债权人作保证,债权人未异议,保证合同成立。保证合同中担保人须签字,保证才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只有当双方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才能成立。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也成立。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仍然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如果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且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那么保证合同也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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