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提案权制度的规章是什么 |
释义 | 现代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显著特征是股票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分离,公司不是由股东经营,而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经营管理。这便是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制度,即使在掌握投票权的情况下,股东也只能通过选举董事会等方法间接地影响公司资产的营运。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情形下,股东作为出资人虽然享有公司最终所有人的地位和权力,但股东已不能直接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小股东得以与经营阶层面对面沟通的最重要的途径是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同时也是股东行使股东资格的重要场合,旨在审议公司的重要事项并做出表决。传统公司法往往授权董事会安排、决定股东大会的议程和议决事项,这同时也为控股股东控制股东大会提供了机会,因为董事会中的多数成员通常是由控股股东提名或委派的。在现代各国公司法中,召集股东大会并决定所需议决的事项仍是董事会的一项基本职能。但对少数股东来说,他不仅有权参与股东大会,还希望就关系到公司发展和自身利益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议题。但根据股份公司的资合性,股东按持有公司股份的多些决定其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大小。中小股东根本无法决定股东大会的议程和议题,对于股东大会的事项,他只有选择对议题同意与否的权利,而没有选择议题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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