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吕先生兄弟自父亲去世,继承开始以后,兄弟之间始终没有进行遗产分割继承,该遗产应当属于兄弟二人的共有财产。五年内,弟弟占用遗产并没有表示要独占,因而吕先生也无从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被侵害。现在弟弟明确表示要独占父亲的遗产,剥夺了吕先生的继承权,吕先生现在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而且,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诉讼时效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二年,而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因此,吕先生弟弟在这件事中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吕先生现在主张自己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