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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正当竞争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释义
    1、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给予的处罚如下:
    (1)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4)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5)违反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6)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7)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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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7: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