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金由谁支付 |
释义 | 工伤死亡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如下: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一、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二、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布了,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随之调整,从2015年度的57.688万元提高至62.39万元。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于2016年2月29日公布,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随着这一数据的公布,工伤发生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31195元的20倍计发,即62.39万元。并将2016年1月1日后至调整前发生工亡事故且已领取工伤待遇的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新标准补发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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