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人员死亡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工伤人员去世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发放,最高不超过10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残疾工伤人员死亡的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法律分析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人员因工死亡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下: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比例之和不应高于100%。 计发标准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4年4月1日起,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人均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36元;属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其调整后的抚恤金标准不得低于1022元/月。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三项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两项待遇 结语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工伤人员家属提供了相应的待遇。根据规定,工伤人员的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金额根据工伤人员的工资和情况而定,但总和不得超过一定比例。对于残疾程度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情况下,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请注意,以上待遇标准仅适用于2014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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