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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后怎么领取公积金
释义
    

法律主观:
    


    关于离职后怎么取 公积金 解答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 退休 的;   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 5% 的;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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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