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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重整申报债权时间多长时间
释义
    一、破产重整申报债权时间多长时间
    破产重整申报债权时间是一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公司破产重整所欠工资如何发放
    公司破产重整所欠工资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律师提醒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重整计划的效力
    1.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2.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3.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4.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可以继续申报债权,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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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