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退役军人优待证什么时候发 |
释义 | 退伍军人优待证一般在退伍后办理相关手续时马上发放或一年内发放。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而一般军人退役是在每年的9月份和12月份,因此极有可能会在9月份统一下发。很多地方都是自行办理,首先需要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和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军人服务站;带上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如果有其他证件,也可以携带上,比如伤残证、参战证等。大家如果不放心可以去当地相关部门问问,以免错过了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领取。 若符合重点优抚对象的条件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程序申请。 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才能办理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是指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作为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证件。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退役军人事务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已在全国启动了优待证的申领发放。但各地还需要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后,才能开始接受优待证申请。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第四条 优待证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精准动态、便捷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指导全国优待证制发和服务管理工作,确定并适时调整合作银行范围。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负责明确本地区优待证服务管理具体要求,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确定的合作银行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合作银行,推进优待证在本地区的使用。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本地区优待证发放和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式样,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姓名、持证人性别、持证人相片、发放单位等信息。 优待证全国统一编号并以加密方式储存于优待证芯片内,提供数据服务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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