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中央最新两参老兵信息:
 1、全省发放优待证对象大约有三十六万多人。其中有两参人员,指2007年以来认定了参战,参试身份的(包括2007年前退休的两参人员,并领取了退休工资基础上加百分之十及60元生活补贴的)全部发放优待
 证。不含在职在岗.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两参人员;
 2、优待证发放时间约在十月中旬后。退休两参人员:从六月份补发每月615元。恢复医病住院民政二次报销制度;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
 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的规定,按照当地的平均收入落实兑现,确保两参老兵略高于当地居民及非参战退役军人的生活水平,体现法律尊严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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