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办理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1、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2、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3、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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