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工死亡社保的结算 参保员工死亡,结算社会保险金有哪些办理条件 参保员工因工死亡的,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供养亲属的范围。其供养亲属除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还可以持《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领取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积累额。 参保员工非因工死亡的,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执行。其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还可以领取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积累额。 员工因工死亡结算社会保险金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用人单位对死亡员工的身份证明; 领取人的直系亲属证明文书,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公证书等; 《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 死亡员工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或《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领取人的身份证。 |